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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

时间:2022-10-11 16:24字体:【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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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及西宁市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相关要求,经多方论证、科学评估及实地考察,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委托授权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污泥集中处置项目。

近年来,在国家节能减排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下,城镇污水处理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大量污泥还未普遍得到有效处理处置,这些污泥非常容易对地下水、土壤造成二次污染,成为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威胁。由于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集中处理处置我市各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日益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要求保持了高度一致。西宁市首个污泥处理厂建成投产标志着困扰我市多年的污泥环境安全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有利于西宁市日益发展的城市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保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西宁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地点位于西宁市宁互公路3公里处,尹家沟垃圾填埋场东南侧,总占地面积2.839公顷(约合42.585亩,包括远期预留),根据西宁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总量,设计规模为300/日。项目采用板框压滤深度脱水工艺,确保将含水率80%的污泥降低至不高于50%,并达到减容、减量、无害化及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厂区采取封闭作业,采用活性氧离子除臭处理工艺,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经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因地制宜,采用土地改良、填埋场覆盖土等综合处置方式。污泥处置过程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等国家环保要求。脱水产生的污泥水(压滤液)将进行处理,达到综排一级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