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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3-10-13 23:42字体:【打印本页

(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第九项问题第2项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西宁市污泥处置中心设计规模为300吨/日,市区实际污泥最大产生量为400余吨/日,污泥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据统计,2021年市区6个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9.85万吨,该中心仅处置了7.6万吨,其余0.6万吨污泥运至甘河工业园区、大通县相关企业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还有含水率80%左右的约1.65万吨污泥拉运至格尔木市异地处置。现场核查还发现,该中心调理、脱水车间除臭设施损坏未运行,脱泥产生的污水未及时收集处理。同时,湟源县污水处理厂每年约500吨含水率80%的污泥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直接填埋,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含水率不得大于60%的要求。

整改责任单位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提升污泥处置能力,规范运行污泥处置设施,确保污泥安全规范处置。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西宁市污泥处置中心修复调理、脱水车间除臭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及时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

整改成效:1.脱水车间除臭设施系统已完成修复,目前正常运行
2.污水处理车间已完成调试,在线设施已完成调试、比对及环保局备案工作,已于7月20日上午9:00正常排水。

整改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刘虹庆  616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