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13项问题第4项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 (1)北川河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区内存在人工开挖湖面等开发建设活动,与原有湿地形态变化较大,有挖湖造景、开发活动为湿地保护让路的嫌疑。(2)西宁市污泥处置能力长期不足,西宁市污泥处置中心大量污泥仍堆存厂区,为消除污泥堆存问题,委托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湟中元山、湟中有朋新建材、互助中明、大通联鑫等砖厂进行污泥处置,存在变相转移堆存污泥情况,污泥后续处置项目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3)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浓盐水目前尚未建成处理设施,与清净废水混排,存在稀释排放工业废水嫌疑。(4)西宁市污水箱涵临河而建,污水输送量较大,环境风险隐患比较突出。 |
整改责任单位 |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通过对排水箱涵的整治,提高排水箱涵的安全稳定运行,减低箱涵渗漏对河道水质险污染的风险。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对排水箱涵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 整改成效:开展排水箱涵问题整治,已完成箱涵问题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编制完成箱涵初步整治方案,完成整改方案中54处问题点整治,同时,完成了在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34处问题点,共计完成88处问题点的整治工作。成立箱涵养护工作专班负责箱涵维护,制定《排水箱涵巡查养护方案》,持续开展箱涵巡查养护工作,维护管理主要采取箱涵人工巡查、内窥镜探查、管道机器人普查等方式,每周对箱涵进行结构性、功能性评估,采取人工与机械结合清淤的方式做好箱涵管理养护。 |
整改时间 | 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李磊 8266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