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12项问题第1项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 2021年黄河警示片第6项张家湾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应于2022年10月底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的飞灰填埋场建设,但截至2023年8月仍未完成,整改进展严重滞后。 |
整改责任单位 |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建成投运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的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用地及相关审批,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整改成效: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11月1日开始接收城东区、东川园区生活垃圾,4月28日开始接收主城区的全部生活垃圾。2023年3月31日1号汽轮机组试运行并网发电,5月31日2号汽轮机组并网发电,6月30日完成“四炉两机”启动及并网发电目标。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生活垃圾约32.13万吨,累计发电量约14283.9万千瓦时。配套的飞灰填埋场已于9月27日开始填埋工作。 |
整改时间 | 2021年3月至2023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梁涛 13500065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