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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 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3-10-13 23:36字体:【打印本页

(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映问题第5项问题)

整改任务概述

城南污水处理厂:1.进水异常情况频发,系统抗冲击应急能力弱。2021年以来进水COD、总氮浓度偏高(COD普遍超过1000mg/L,总氮浓度普遍超过120mg/L)。

2.生物池污泥浓度高达9000-10000mg/L,污泥沉降比过高,约为90%左右,对污水正常处理造成影响。

3.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不规范,出水口采样泵、PH采样探头安装点位不规范;校验工作不规范,记录不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设备基本参数。COD消解温度设备显示165摄氏度,记录为160摄氏度;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COD设备计量单元有污垢,清洗不及时;自动监控设备废液储存不规范,处置不及时。

4.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粪大肠杆菌等指标监测频次不足。

整改责任单位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增强城南污水处理厂抗冲击能力,将污泥浓度降低至工艺运行正常范围并规范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按规范安排自行监测。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强化厂内抗冲击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事故应急池的功能。2.根据进水水质水量变化和气候变化及时调整工艺,在污泥处理单元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确保污泥处理量满足生产需求。

3.对设备安装点位进行规范设置,责成第三方运维单位严格执行运维标准,做到标准化运维。加强对运维单位检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环境信用体系。4.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监测频次、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整改成效:1.事故应急池已稳定运行。2.生物池好氧段污泥浓度将至约4500mg/L,水质达标排放。3.加强第三方运维单位管理力度,规范运维记录,定期检查,自动监控设备达到规范运行。4.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整改时间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仵晓辉6110115